关于 2021 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
 申报的预通知 
 各学院(学部):
 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21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
 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》,2021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
 划立项工作已启动,为做好我校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
 目申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 一、项目申报条件
 1.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。鼓励
 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、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,鼓励直接
 来源于产业一线、科技前沿的选题。
 2.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。鼓励开展具有一
 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,鼓励新兴边缘
 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。
 3.项目选题方向正确,内容充实,论证充分,难度适中,拟突破
 的重点难点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,研究方法科学、可行。
 4.建议选题方向
 (1)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
 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,培育
 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;
 (2)能够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
 融合中的作用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能源、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;
 (3)能够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,创新网络化服务模
 式,促进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;
 (4)能够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,打造江西
 红色品牌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。
 5.各学院(学部)要按照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的
 原则,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。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,组
 织学生团队申报“国创计划”项目,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
 参加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
 旅”活动,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 二、项目类型
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: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
 目三类。
 1.创新训练项目: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自主完
 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
 交流等工作。
 2.创业训练项目: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
 运行、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 3.创业实践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
 下,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,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
 产品或者服务,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 三、项目类别
 项目类别分为国家级、省级和校级,其中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
 训练计划项目从今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,重点支持
 领域项目为 2021 年起新增项目,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1。 
 四、有关要求
 1.每位教师每年指导申报项目不超过 1 个,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
 在校本科生(毕业班学生除外),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 1 个项
 目。鼓励跨院系、跨学科、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。
 2.尚有未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负责人
 及指导教师不能申报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。
 3.近年来立项后无理由提出撤项的指导教师及指导的项目结论
 为“不予结题”的指导教师不得再次指导申报。
 4.申报者不得将已获其他部门资助(如国家基金委、科技厅等)
 的同一研究课题或相近研究内容用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
 项目。
 5.各学院(学部)要做好限制申报条款的审查,创新创业学院将
 进行抽查,一经发现将大幅核减本单位 2021 年度立项指标。
 6.机关各部门人员指导申报的项目需在申报学科所属学院(学
 部)参加评审。
 7.申报项目考核指标要清晰明确可行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
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9〕
 13 号)要求,学生是项目完成的主体。项目成果包括论文、专利、
 获奖、软著、公司注册等,项目结题成果学生必须是第一完成人。
 8.各学院(学部)已获批(在研或结题)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
 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应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
 创业大赛。
 9.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,特殊情况经创
 新创业学院审批后执行。
 10.获得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奖以上
 (含)的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,
 优先考虑。
 五、工作要求与安排
 1.申报立项工作程序为个人或团队申报、学院(学部)评审择优
 排序推荐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,经专家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。
 2.各学院(学部)将推荐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汇总后于
 2021 年 6 月 15 日(视省厅通知而定)前填好“申报表及信息表”和
 “申报汇总表”(附件 2、3)的电子稿发至创新创业学院林麟老师 OA
 邮箱,纸质“申报表及信息表”(A3 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一份)、“申
 报汇总表”,学院签章装订成一份材料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104 办公室。
 联系人:林麟,联系电话:0797-8312891。 
 3.其他未尽事宜(包含申报指标等)以教育部和省厅正式通知为
 准。
 六、申报数目与经费
 各学院(学部)申报数目不限。国家级立项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
 准,国家级一般项目经费暂按 2 万元/项,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
 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“国创计划”项目支持经费的 2 倍,省
 (校)级项目支持强度根据学校经费预算情况而定。
 附件:1. 2021 年“国创计划”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
 2.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及信息表
 3.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